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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新闻中心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17年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名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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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科发高〔2017〕183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(委),有关单位:
为了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,培育新动能,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做大做强,根据《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方案》(浙科发高〔2016〕206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浙科发高〔2017〕67号),经企业申报、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(委)审核汇总、第三方评价等,决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(见附件)为2017年省创新型领军企业。
希望创新型领军企业再接再厉,进一步做强做大,引领并带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。希望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向创新型领军企业看齐,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、加强技术创新。省科技部门对创新型领军企业申请省级科技项目不受有1项项目执行的限制允许再申报1项,同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。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部门要建立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的重点联系制度,将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作为“五帮一化”的重点服务对象,加强精准对接,帮助企业落实好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、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等政策,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市县科技计划应当在创新载体建设、科技项目安排、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等方面倾斜给予支持。
附件:2017年创新型领军企业名单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
附件
2017年创新型领军企业名单